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广州港南沙港四期水工土建工程项目钢导梁及配件采购招标公告
2020-07-27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广州港南沙港四期水工土建工程项目钢导梁及配件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水工土建工程工程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钢导梁及配件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 2个10万吨级和2个5万吨级集装箱泊位(水工结构均按靠泊10万吨级集装箱船设计建设),泊位长度1460米;12个2千吨级集装箱内河驳船泊位(其中与5万吨级泊位相接的2个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1万吨级集装箱海船设计建设,其余10 个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1千吨级集装箱海船设计建设),泊位长度984米;4个工作船泊位,泊位长度200米。 2.2 招标内容: (1)钢导梁及加工配件一批,总重量79.38吨。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需求物资描述》) (2)本项目一个包件,招标人经评标后,选取一个中标候选人,两个中标备选人。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大中型工程加工件供货业绩,具备为大中型工程供应同类物资的业绩(与四航局合作的同类工程供货业绩优先)、厂家或代理商有授权书、该区域有服务点的优先。经销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财务能力要求:本次招标允许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参与投标;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人必须建立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质量管理认证证书并加盖公章,并提供近3年内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必须在近二年内有一个及以上的大中型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证明。 (6)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国交建物资采购信息系统注册通过的合格供应商。 (8)投标人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点击参与投标。各投标单位请于 2020 年7月27日14时30分至2020年8月3日14时30分(具体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自行在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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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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