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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龙江县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龙江县恒丰街(建设路青平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2020-07-28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0212G20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江县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龙江县恒丰街(建设路-青平路)建设工程 已由龙发改字〔2018〕2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江县城市建设维护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预算内投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龙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江县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龙江县恒丰街(建设路-青平路)建设工程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龙江县龙江镇内

2.4最高投标限价:6426457.13元

2.5建设规模:新建恒丰街(十一道街):起点建设路,终点青平路,长度715米,机动车道宽14米,两侧人行道各宽3米。 ①沥青混凝土路面10010平方米。②安装路缘石1430米。③人行道8厘米厚荷兰砖硬化4290平方米。④道路两侧新建雨水管道1430米,管径为DN600-800mm。⑤新建双臂路灯42基。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计划工期:2020年09月01日-2022年09月01日,工期730日历天。(最终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近6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还包括: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及质量员须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决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

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网页查询截图)。

本项目要求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自行通过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zfcxjst.hlj.gov.cn/)-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填报拟派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填报成功的网页截图,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与监管系统填报并锁定的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一致或逾期锁定的,将被否决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07月29日10时至2020年08月14日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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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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