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L0212G20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江县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龙江县恒丰街(建设路-青平路)建设工程已由龙发改字〔2018〕2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江县城市建设维护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预算内投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龙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江县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龙江县恒丰街(建设路-青平路)建设工程监理
2.2项目概况:新建恒丰街(十一道街):起点建设路,终点青平路,长度715米,机动车道宽14米,两侧人行道各宽3米。 ①沥青混凝土路面10010平方米。②安装路缘石1430米。③人行道8厘米厚荷兰砖硬化4290平方米。④道路两侧新建雨水管道1430米,管径为DN600-800mm。⑤新建双臂路灯42基。
2.3建设地点:龙江县龙江镇内
2.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预算内投资)
2.5建设工期:施工工期为2020年09月01日-2022年09月01日,工期730日历天。(最终以签订的监理合同为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7招标控制价:64264.57元。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招标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所有工作内容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本企业缴纳连续6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总监理工程师已经退休的须提供退休证明。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要求配备2人(其中:总监1人、监理员1人)。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
3.5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网页查询截图)。
3.6本项目要求在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自行通过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zfcxjst.hlj.gov.cn/)-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填报拟派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填报成功的网页截图,投标文件中的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与网上填报并锁定的项目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不一致或逾期锁定的,将被否决投标资格。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下载时间为2020年07月29日10时至2020年08月14日10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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