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南联沈阳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2020年南联沈阳分公司冻水产类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2020年南联沈阳分公司冻水产类采购项目。
1.2 招标编号:ZB-07-04A-2020-D-E11833。 项目编号(甲方):CZ2020001606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内容 | 中标供应商 | 1年采购预算(含税人民币) | 合同期限 |
水产类 | 1家 | 人民币140万元 | 1年 |
(2)产品规格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名称 | 规格 | 单位 | 预计采购数量 | 最高含税限价(元/KG) | 物料/收货标准(文字描述) 图片描述见公告附件 |
1 | 虾仁 | 约1*12KG/箱 | KG | 2500 | 70 | 虾仁外包冰衣表面完整清洁,无溶解现象。虾仁肉质清洁完整,呈淡青色,且无异味。肉质紧实且有弹性,无黑点,无发红、无杂物,针挑去肠线。 |
2 | 冻红鱼 | 约1*10KG/箱 | KG | 8000 | 50 | 鱼表面无由干耗和表面氧化引起的明显发白和发黄等现象;色泽正常有光泽;边缘基本整齐;气味正常无异味;肌肉组织紧密有弹性无外来杂质;无残余的鱼骨鱼刺。不得检出甲醛 |
3 | 水鳕鱼块 | 约1*10KG/箱 | KG | 16000 | 30 | 鱼表面无由干耗和表面氧化引起的明显发白和发黄等现象;色泽正常有光泽;边缘基本整齐;气味正常无异味;肌肉组织紧密有弹性无外来杂质;无残余的鱼骨鱼刺。不得检出甲醛。 |
4 | 巴沙鱼片 | 约1*10KG/箱 | KG | 800 | 30 | 鱼表面无由干耗和表面氧化引起的明显发白和发黄等现象;色泽正常有光泽;边缘基本整齐;气味正常无异味;肌肉组织紧密有弹性无外来杂质;无残余的鱼骨鱼刺。不得检出甲醛 |
5 | 大虾 | 散装称重 | KG | 900 | 120 | 带头虾30/40个,虾长16cm,单只虾重约0.04kg。虾体完整、无变色、无解冻现象、符合航空食品卫生规范; |
6 | 冻带子 | 约1*1KG/包 | 包 | 200 | 89 | 肉质鲜明完整、无变色、无解冻现象、符合航空食品卫生规范;有光泽,正常产品应用的香气,无异味,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
7 | 烟三文鱼 | 约1*0.9KG/条 | KG | 700 | 165 | 肉质鲜明完整、无变色、无解冻现象、符合航空食品卫生规范;有光泽,正常产品应用的香气,无异味,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
8 | 冻鱿鱼筒 | 约1*5KG/件 | KG | 100 | 39 | 肉质鲜明完整、无变色、无解冻现象、符合航空食品卫生规范;有光泽,正常产品应用的香气,无异味,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
9 | 芥末海螺(即食) | 1*500K/盒 | 盒 | 50 | 155 | 肉质鲜明完整、无变色、无解冻现象、符合航空食品卫生规范;有光泽,正常产品应用的香气,无异味,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
10 | 烤鳗鱼01 | 约1*10KG/箱 | KG | 240 | 180 | 符合航空食品安全卫生规范,提供合格检验报告,包装完整,标识清晰,无漏气,无异味,无异物。 |
【注:固定单价合同,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招标人有权对实际采购数量作适当增加或减少,相应总费用随数量调整。超过本项目“最高含税单价限价”的报价将作为无效投标。】
1.6 交货期: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配送。
1.7 交货地点: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库房(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机场路90号177栋;注:中标供应商负责卸货工作,招标人将对不符合收货要求的产品作退货处理。)
1.8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供水鳕鱼快2KG、冻红鱼2KG、虾仁2KG、大虾2KG、巴沙鱼片2KG、烟三文鱼2KG作为样品,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克数可在文件规格范围外上下浮动0.5kg。
投标样品包装应以塑料盒或纸箱盛装,样品需标识并贴于包装右下角(标识不得大于8CM*8CM),注明:投标人名称、样品规格(种类)、品牌(如有)、生产加工厂名称等,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注:本次样品评审将进行盲评。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样品均不予退回。中标供应商投标样品与日后提供产品须一致,否则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供应商资格并终止合同,并将供应商列入南航不良供应商名单。
1.9合同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年。
1.10 本项目只接受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所投产品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范围截图】
2.2投标人需具备相应项目的经营权和能保障本项目履行的生产能力;【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承诺具备保障本项目履行的生产能力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第8条第七项《履行能力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后续审厂环节(如需)进行查验)】。
2.3投标人承诺本次投标时提供的产品(厂家、质量等)与签订合同后提供的产品(厂家、质量等)一致。【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第8条第八项《产品质量承诺函》】。
2.4 投标人具备政府监督部门认可的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有关产品检验报告、食品检验合格证,符合国家、行业及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可以提供相关产品的产品检测报告。【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第8条第九项《产品资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后续审厂环节(如需)进行查验】。
2.5投标人需具有较强的供货能力、采购配送流程完善,具备良好的物流配送能力,货运车辆符合国家食品配送标准及食品运输及储存条件。【提供与物流公司的合同,或公司自有车辆的图片及车辆相关资料(如行车证);承诺紧急送货时间格式见第8条第十项《紧急送货时间承诺函》、配送距离(以高德地图为准)等】
2.6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发票。[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发票1份。]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2.8 被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9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5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8】月【3】日(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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