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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 132 气田群开发工程项目东方终端水塘回填工程水塘清淤回填及场地平整工程招标公告
2020-07-28

项目名称:东方 13-2 气田群开发工程项目东方终端水塘回填工程-水塘清淤回填及场地平整工程 标段(包)编号:2020-GC-GK-HYFZ-0504/01 发标日期:2020年07月28日
受 渤海石油航务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东方 13-2 气田群开发工程项目东方终端水塘回填工程-水塘清淤回填及场地平整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工程项目名称:东方 13-2 气田群开发工程项目东方终端水塘回填工程-水塘清淤回填及场地平整工程
竣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工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海南省东方市疏港大道东方市工业园区园区三路东方终端处理厂,高程系统采用榆林高程系统。
项目所在地:海南省东方市疏港大道东方市工业园区园区三路东方终端处理厂
招标范围:本工程主要包括水塘围堰施工,水塘排水,水塘清淤及淤泥外运,土方采购、运输、回填、碾压、平整,检/试验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100%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生产能力[工程功能、相邻工程简况与衔接、相关服务简况与工作界面]:不适用
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明,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明处于有效期,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自2017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具有一项与本工程类似的已完工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认定时间以完工报告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报告材料复印件;施工合同复印件)
(4)人员配置要求:
投标人为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技术和管理人员不少于且必须有:
1)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3年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最近3年担任过至少1个类似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无在建工程职务;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本,具有3年以上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经验。
3)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的施工经历。近3年无不良记录。
注:上述人员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均不可兼任于其他项目或其他岗位。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0年07月28日到2020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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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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