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岛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长岛综合试验区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供货及安装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
一、采购人:长岛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长岛县长山路260号(长岛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联系方式:0535-3216643(长岛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铭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县(区)成达路66号 |
联系方式:0535-6703277 |
二、采购项目名称:长岛综合试验区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供货及安装采购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634202002000090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长岛综合试验区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供货及安装采购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298.900000 |
|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 |
|
四、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0年7月29日8时30分至2020年8月4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山东铭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市莱山区桐林路16号) |
3.方式:购买;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登记注册并报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注册并报名成功的同时须按照上述要求的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购买并获取招标文件。因疫情防控的原因,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按照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电子邮箱报名:须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汇款证明(开户名称:山东铭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恒丰银行烟台芝罘区支行、账号:853510010122805815、所报项目全称、项目编号、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注册信息必须与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息一致,未按上述方式注册报名并向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购买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报名联系电话:0535-6703277。 |
4.售价:文件制作工本费人民币300.00元整/份,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
五、公告期限:2020年7月29日 至 2020年8月4日 |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0年8月18日14时0分至2020年8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