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对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脱硝用液氨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供货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向阳镇 国投宣城电厂氨站
★供货时间:从2017年07月16日起开始供货,至2018年7月15日供货完成,预估总量1500吨,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每次交货数量以买方实际需求为准,卖方在接到买方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到货。
项目概况: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二期机组脱硝系统采取选择性催化还原(SCR)法来达到去除烟气中氮氧化物的目的。外购液氨通过液氨槽车运至液氨储存区,通过卸氨压缩机将液氨储罐中的气氨压缩后送入液氨槽车,利用压差将液氨槽车中的液氨输送至液氨储罐中,氨站最大存储量为60吨。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 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 | 数量 | 标书款 (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0645-17ZB0249/01 | 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脱硝用液氨采购 | 纯度≥99.8% | 1500吨 | 1000 | 8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曾骗取中标、串标或严重违约;
3.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重大及以上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以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
4.未被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及国投电力公司禁止投标或限制投标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持有危化品生产许可资质,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资质,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及相关资质;
2、投标人必须持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资质或与持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资质单位签订承揽运输协议,许可范围应含有液氨。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获取方式
1. 获取时间: 2017-06-13 18:00:00----2017-06-19 15:00:00(北京时间)
2. 获取途径: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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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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