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厂区消防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维保服务询比公告
中节能(合肥)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 一、项目名称:合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厂区消防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维保服务 |
| 二、项目编号:20200303030101276001001 |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合肥)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 五、代理机构: |
| 六、所属项目名称:合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 七、项目概况: |
| (一)资金来源:自筹 |
| (二)项目建设规模:4×500吨/日机械炉排焚烧炉、4×10MW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设施 |
| 八、服务内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系统、消防给水系统(含消防栓)、消防炮系统、消防电话系统、强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指示灯系统、灭火器及消防器材等维护保养。具体范围及技术参数详见项目《技术规范书》 |
| 九、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项目《技术规范书》 |
| 十、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一年 |
| 十一、服务地点要求: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循环经济园区 |
| 十二、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二)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供应商应具有消防维保服务专业资质和相关消防维保或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2017年度至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 3.供应商应具有消防维保资质能力,提供近三年(2017年1月 1 日至今)至少具有2项同类项目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履约情况良好;投标人提供廉洁承诺书。 |
|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 |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
| 十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
| (一)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08月07日 14时30分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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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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