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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线路标志桩(牌)及杨凌分公司线路标志牌、高后果区警示牌及场站目视化标牌大修施工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2020-07-29
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线路标志桩(牌)及杨凌分公司线路标志牌、高后果区警示牌及场站目视化标牌大修施工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陕华招字2020第059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线路标志桩(牌)及杨凌分公司线路标志牌、高后果区警示牌及场站目视化标牌大修施工招标(二次)(招标项目编号:陕华招字2020第059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企业自筹100%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002 第2包;003 第3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002 第2包;003 第3包:

第一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业绩要求: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三份(以合同为准)。
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第二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业绩要求: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三份(以合同为准)。
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第三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业绩要求: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三份(以合同为准)。
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以上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投标文件按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投标时,提供相关原件(正本或副本)以备核查,并在每份投标文件(包括正、副本)中按要求各附一套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以便在评标过程中进行资格的审查。
备注:投标单位可报多个标段,但每个标段须配备不同的项目组成员及项目经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07月30日08时30分00秒---2020年08月05日16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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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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