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2020年一体化机柜及室内智能通风设备高温整治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2020年一体化机柜及室内智能通风设备高温整治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代理机构为云南奋进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1、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2020年一体化机柜及室内智能通风设备高温整治采购项目。
1.2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拟采购一体化机柜及智能通风设备的高温整治服务,服务方式为包工包料,技术服务所用的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采购方要求。
1.3项目预算:项目预算:含税 40 万元(大写:肆拾元整),最终支付金额以具体订单项目实际提供的服务量结算或审定后金额为准。
1.4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 2021年12月31日或合同金额用完为止或至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下次 集中采购结果公布之日止或总部、省公司组织该类产品的集中认 证结束且实现省、分公司在线订单采购的时点自然终止。如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将本合同施工内容全部或部分纳入集中采购并公布采购结果,则甲方将全部或部分终止本项目框架合同的执行。
1.5本次磋商不划分份额,成交人1家。
2、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应答人资格如下:
2.1应答人主体: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 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 册的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 码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具备承接本项目的服务能力(显示经营范围,经营范围需包含通风系统工程等相关内容的类似描述),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若应答人正处在新旧营业执照更换期间,可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2.2控股管理关系: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供应商应具有自 2018 年至今在全国范围内的至少1个与机柜、通风系统高温整治相关项目经验 ,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 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等,提供框架合同为 证明材料的,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内的订单或结算单据复印件,以 订单的签订时间或结算单据上的时间为准,未提供框架合同的订单或结算单据不计算业绩。
2.4信誉要求:供应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含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上的截图,要求均无异常情况或异常情况已处理。
2.5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应答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应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应答人在最近两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的;
(5)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最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记录,或出现过重大责任问题。
采购人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保留核查和追责权力。一经发现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采购人采购过程所造成的损失。
3、资格审查方法
3.1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3.2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磋商文件中载明的资格审查标准对应答人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任何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评审委员将不对资格审查不满足要求的应答人进行评分。
4、报名时间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磋商文件。具体如下:
4.1.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7月30日至2020年08月03日,每日上午 8 时 30分至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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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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