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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宁煤集团梅花井煤矿防爆车辆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2017-09-05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梅花井煤矿防爆车辆维修(招标编号:CSIEZB170407124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单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梅花井煤矿计划维修防爆货车、人车共计31辆,其中:WC5E(防爆5吨货车)防爆特种车辆10辆、WC5J(A型防爆5吨载货车)3辆、WCR20(防爆20座人车)18辆。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梅花井煤矿10辆WC5E防爆5吨货车维修项目;维修内容包括防爆发动机、防爆电气部分、变速箱、变矩器、制动系统的检修、维修及系统调测试。

第二标段:梅花井煤矿3辆WC5J立井专用胶轮车(A型防爆5吨载货车)货车维修项目;维修内容包括防爆发动机、防爆电气部分、变速箱、变矩器、制动系统的检修、维修及系统调测试。

第三标段:梅花井煤矿18辆WCR20防爆20座人车维修项目;维修内容包括防爆发动机、防爆电气部分、变速箱、变矩器、制动系统的检修、维修及系统调测试;更换驾驶室及人厢等。

维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90日内完成维修任务

合同价款方式:固定单价合同,最终依据实际维修数量及合同单价据实调整,超出合同总价部分不予调整。

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招标控制总价人民币100万元(维修10辆车,单台控制价10万元,投标报价总价及单台报价不得超出控制价);第二标段招标控制总价30万元(维修3辆车,单台控制价10万元,投标报价总价及单台报价不得超出控制价);第三标段招标控制总价223.55万元(维修18辆车,单台控制价详见维修清单,投标报价总价及单台报价不得超出控制价);投标单位的投标总价及单台报价均不得超过控制价,如果超出控制价,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金为30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具有防爆车辆的制造许可证书或同设备型号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或同设备型号的煤矿主要设备(检修)资质证;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担类似项目服务业绩不少于3份,且每份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在银川及宁东周边有满足防爆车辆维修服务要求的固定厂房、设备。投标人固定厂房面积要求不小于4000㎡(投标人提供厂房租赁合同或厂房产权证明)。按维修项目配备有相应的设备、设施及仪器(提供维修设备清单)。

5)上未能完成注册或注册后未能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5日至2017年91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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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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