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境内国道108线汾河大桥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运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运城境内国道108线汾河大桥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100159002)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审批发﹝2019﹞305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晋交审批发﹝2020﹞76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交通运输部补助资金和省成品油税。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山西省公路局运城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本项目包括拆除国道108线K969+443处汾河大桥和K969+561处三林镇小桥,在原桥下游新建12-30米预应力混凝土T梁桥,桥梁长度368米;桥头新建引道与原公路顺接,引道长度约746米;增设1-8米箱型通道供护堤路通行。新建桥梁及桥头引道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12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桥梁与路基同宽。本项目工程内容包括拆除旧桥,新建桥梁涉及的路基、路面、桥涵、安全设施及附属工程。
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第一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拆除旧桥、路基、路面、桥涵、安全设施及附属工程施工。
3.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4.质量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山西省交通运输厅颁发或核准的公路养护工程一类从业资质。近五年(2015年7月1日至今通过交工验收)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包含1座桥梁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二)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三)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凡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价为D级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3年内(2017年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7.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8.拟任项目经理的资格最低要求: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8年公路工程施工经验,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必须持有建设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9.拟任项目总工的最低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8年公路工程施工经验,同时必须持有建设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0-7-31 17:00至2020-8-7 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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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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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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