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第七师胡杨河市“井电双控”建设项目(BTJY07SLGK2020031)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水利局以师市水发〔2020〕42号、师市水发〔2020〕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七师胡杨河市“井电双控”项目-二标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水利局立项批复投资额为3389.4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2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七师 3.工程规模: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 BTJY07SLGK2020031-01-02 | 第七师胡杨河市“井电双控”项目-二标段监理 | 设备安装阶段全过程监理 | 93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质,具有营业执照(所投产品必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的)、税务证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进疆登记许可(疆外企业);其他人员配备不得少于3人(机电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 2.业绩:需提供近三年(2017年7月30日-2020年7月30日)承担过1个及以上设备安装的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 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按注册年份提供)。 5.信誉要求: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记录;投标人在近3年不存在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 6.提供法人代表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拟委任的授权委托人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0年08月02日 00:00:01至2020年08月10日 2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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