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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郯城县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招标公告
2017-09-06

2017年郯城县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郯城县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JHS-2017019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TC2017326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A包

高峰头镇开展机械秸秆粉碎、深耕耙压等社会化服务

A包至F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万元

B包

红花镇开展机械秸秆粉碎、深耕耙压等社会化服务

72万元

C包

杨集镇开展机械秸秆粉碎、深耕耙压等社会化服务

72万元

D包

归昌乡开展机械秸秆粉碎、深耕耙压等社会化服务

72万元

E包

花园乡开展机械秸秆粉碎、深耕耙压等社会化服务

72万元

F包

马头镇开展机械秸秆粉碎、深耕耙压等社会化服务

72万元

G包

秸秆腐熟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应当具有农业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产品形态为:粉剂,有效活菌数≥0.5亿/克,适用范围须包含农作物秸杆;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产品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强制性规定;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0万元

H包

生物有机肥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应当备有农业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产品形态为:颗粒状,有效活菌数≥0.2亿/克;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产品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强制性规定;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0万元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9月7日至2017年9月13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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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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