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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渤海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心城区市管排水管网混接改造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2020-08-03

天津市渤海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心城区市管排水管网混接改造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天津市渤海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心城区市管排水管网混接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已经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津市渤海水环境综合治理天津市渤海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心城区市管排水管网混接改造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农经)[2020]44号批准,勘察、设计所需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代理机构为天津金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天津市渤海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心城区市管排水管网混接改造工程(一期)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天津市外环线以内,涉及和平区、河北区、河东区、河西区、红桥区、南开区、北辰区等区域。

改造49处排水混接点,主要包含两种类型:

1、第一种类型:主干雨、污水管道下游有正常出路,但局部通过连通管混接,采取封堵雨污水连通管道,切断雨污水管道的连通。此种类型37处。包括采用水泥灰浆灌注填实d200-d1400管道279.7米:砌管堵81处,管道两端砌筑砖堵,砖堵厚度不小于37厘米,表面采用水泥砂浆抹面。

2、第二种类型:主干雨、污水管道中有一条下游无出路,临时接入另一管道造成混接,采用切改方式,正常接入下游管道。此种类型12处。包括改造d300-d400污水管道418米,新建d300-d1200雨污水管道224米,采用Ⅱ级钢筋砼承接插口管和异形氯丁橡胶圈接口;砌管堵32处,管道两端砌筑砖堵,砖堵厚度不小于37厘米,表用采用水泥砂浆抹面;设置检查井38座,采用普通混凝土砌块排水检查井,检查井井盖采用φ650mm重型球墨铸铁井盖。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渤海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心城区市管排水管网混接改造工程(一期)的勘察、设计招标,共2个标段。

1)标段名称:天津市渤海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心城区市管排水管网混接改造工程(一期)勘察,合同编号:ZXCQSGPSGWHJGZYQKCSJ/HT-2020-01。工程内容包括改造49处排水混接点勘察内容为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地形图测绘、地下管线探测)。

2)标段名称:天津市渤海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心城区市管排水管网混接改造工程(一期)设计,合同编号:ZXCQSGPSGWHJGZKCSJ/HT-2019-02。工程内容包括改造49处排水混接点设计阶段及内容包括对本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和后续服务等)

2.3 计划勘察、设计周期

1)计划勘察周期

发出开始勘察通知后20天内,提交相应勘察成果。勘察成果应满足本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各阶段的设计需要。

(2)计划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阶段: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20天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2)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后10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图纸,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勘察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级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勘察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级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丁级以上(含丁级)测绘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近五年(2015年81日~2020年7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设计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近五年(2015年81日~2020年7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0年83日至2020年810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各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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