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集采招标网
鹤岗市兴安区红旗镇生活污水处理管网与城市西部污水处理管网并网建设工程项目招标
2020-08-04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BZG[2020]018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岗市兴安区红旗镇生活污水处理管网与城市西部污水处理管网并网建设工程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岗市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岗市兴安区红旗镇生活污水处理管网与城市西部污水处理管网并网建设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鹤岗市兴安区;

2.3建设规模:新建污水收集管网2.822公里,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座。

2.4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5311105.83元;

2.5计划工期:2020年8月30日至2020年11月10日,共计72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监管部门的验收。

2.7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在本企业缴纳社保等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所提供的社保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工长)(1人)具有岗位证书、质检员(质量员)(1人)具有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上述人员要求为市政相关专业);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信用中国网址上查询的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近三年(2017年8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2019)财务会计报表;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注:2017 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会计报表且符合上述要求。

3.6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下载招标文件先后顺序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0年08月04日13时30分至 2020年08月0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