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其下属企业华远星海运有限公司(2018-2020年度) 船舶燃料油采购协议供应商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信息公开发布。符合报名条件并愿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均可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项目法人):华远星海运有限公司
二、公开招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四、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一)项目名称:华远星海运有限公司所属及控制船舶等船舶燃料油采购招标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供应港口
(1)北方五港指天津港、黄骅港、秦皇岛港、京唐港、曹妃甸港;
(2)长江区域是指上海周边及南京以下长江沿线主要港口;
(3)南方四港指防城港、湛江港、珠海港、广州港;
(4)福建两港指厦门港、福州可门港。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和准确的,我司将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核实,经证实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我司供应商黑名单。
3.成功入围我司的船用燃油供应商,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必须参加本品类所有采购活动,不得缺席。我司将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估,采购活动参与度是绩效评估的指标之一。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
招标范围:华远星海运有限公司所属及控制船舶及未来新增船舶等船舶燃料油采购。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人民币:元) |
1 | CHDTDZ084/16-CL-0301 | 船舶燃料油采购协议供应商(2018-2020年度) | 详见招标文件 | 900 |
具体招标内容祥见招标文件。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本次招标的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如果投标人的提供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做为废标处理。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必须是有能力提供船加油服务的船用燃油生产商或经销商,必须具备船用燃油经营和供船资质;
2. 供应商须具备履行框架协议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三年(2014~2016)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其供货历史上未发生过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严重事故;
4. 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三年(2014~2016)在相关各港口船用燃油的销售业绩清单,每年业绩总和满足供油量须达到50万吨,或区域性燃油供应商供油量须达到3万吨;
5. 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三年(2014~2016)在全国各港口成功供应船用燃油的合同三份(原件备查);
6. 与招投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
(1)证明具备投标资格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和业绩证明文件或者合同复印件等)。
(2) 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包括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媒体:中国电力集采招标网(www.dljczb.com);( 可下载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等)。
2、公告时间:2017年9月7日至2017年9月13日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7日至2017年9月13日17:00时整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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