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1301G200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署发改审批【2020】1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兴安岭地区人民医院,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大兴安岭地区人民医院。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加格达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兴安岭地区人民医院传染病病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加格达奇区曙光街道光明东路南侧,大兴安岭地区人民医院院内。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3278平方米,共七层,其中地上六层,建筑面积10944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334平方米。
2.4计划建设周期: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09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2月31日,总工期477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划分1个标段。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6809.2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764.20万元、设计费用4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施工方)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③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④联合体内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或者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担任过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或设计负责人(提供设计合同)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施工合同),并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现阶段不存在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
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外还设专业负责人:其中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如有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时间均为近三年(2017年08月01日至2020年08月01日)(投标人查询截图时间跨度包含本时间段即可)。2020年08月02日至投标截止日需提供无行贿行为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如中标人在中标后,经查询在此期间存在行贿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中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由牵头单位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08月05日16时00分至2020年08月1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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