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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工程项目项目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标段招标
2020-08-05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集贤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集贤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集贤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集发改【2019】30号 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 集贤县应急管理局,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集贤县应急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双鸭山市佳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施工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新建集贤县救灾物资储备库一处,包括库房、生产辅助用房、管理用房、附属用房、室外货场及其它附属工程。招标控制价为:3,186,949.77元。

2.2计划工期11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09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0年12月30日(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

2.3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项目班子成员要求:1名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1名土建专业施工员(工长)的岗位证书、1名土建质量员(质检员)的岗位证书、1名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公示期间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对中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中标资格。

3.4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5要求投标人提供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和其它项目班子成员近3个月(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锁或网上可查询网址,如提供网址查询不到,视为无效)及于本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0年08月06日09时00分至 2020年08月11日09时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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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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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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