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县城南部片区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楼项目18#、15#A、B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YRJC-2020060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阳城县县城南部片区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楼项目18#、15#A、B工程监理(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1104002),已由阳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发阳发改审字【2017】10号文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阳城县县城南部片区城中村改造工程项目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66843.92㎡,框架剪力墙结构。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建设内容:18#、15#A、15#B住宅楼的土建、装饰、电气、给排水、消防、采暖及电梯工程;部分地下车库的土建、装饰、电气等工程。18#、15#A、15#B住宅楼均为地下三层,地上三十一层,基础为桩基础+筏板基础及部分市政工程。
建设地点:阳城县凤城镇坪头村。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保修责任期监理的工作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监理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过程监理及保修责任期的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不得同时担任3项及以上在建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注册,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3.3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监理项目中未发生安全、质量不良记录;
3.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若为失信被执行人,则不具备参加本次投标的资格;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0-08-06 12:00:00至2020-08-11 12:00: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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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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