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受中国人民银行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电子设备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复印机部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电子设备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复印机部分)
项目编号:RH-GK2017009-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6619458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32号
联系方式:高成 6619469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闫先生 6619458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B座5层5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本次招标标的为下列货物及其到货安装、调试、售后质量保证及技术支持、培训等服务:
包四(编号:RH-GK2017009-4):
名称 | 配置 | 数量(台) | 预算(万元) | 备注 | |
单价 | 总价 |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 |||
复印机 | A3彩色复印机Ⅰ | 31台 | 2.5 | 77.5 | |
A3彩色复印机Ⅱ | 37台 | 3.5 | 129.5 | ||
注:包四(编号:RH-GK2017009-4)为整体招标,不接受拆分投标。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招标(适用于全部包次)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本次招标将按照项目包次分别组织供应商报名、开标、评标、定标、中标和签约、履约环节的工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以上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6、必须是本次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商或产品代理商;7、如为代理商则须具有产品代理商或合作伙伴资质证书;8、如为代理商则须提供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9、必须出具投标产品有效期内3C认证证书;10、符合本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的其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11日 09:00 至 2017年09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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