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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道里区项目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施工第二十八标段招标
2020-08-07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0100G2013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道里区项目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发改审批[2020]10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道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道里区项目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9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0月31日, 总工期51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定标方法:价格竞争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2.7最高投标限价:

第十三标段:15948030.47元;

第十四标段:12930042.84元;

第十五标段:16007821.65元;

第十六标段:18982718.36元;

第十七标段:18885900.25元;

第十八标段:16415807.55元;

第十九标段:20516521.51元;

第二十标段:12565724.84元;

第二十一标段:10946133.53元;

第二十二标段:11655338.57元;

第二十三标段:10570176.84元;

第二十四标段:20180693.36元;

第二十五标段:18523647.16元;

第二十六标段:17580414.64元;

第二十七标段:11875804.93元;

第二十八标段:14477793.90元;

第二十九标段:18780495.90元;

第三十标段:11850785.30元;

第三十一标段:13062632.57元;

第三十二标段:15874038.51元;

第三十三标段:13582892.01元;

第三十四标段:13266768.86元;

第三十五标段:11543366.53元;

第三十六标段:17186058.96元;

第三十七标段:13156061.68元;

第三十八标段:13995864.80元;

第三十九标段:12536775.48元;

第四十标段:13775277.72元;

第四十一标段:12741138.88元;

第四十二标段:14284939.27元;

第四十三标段:19466873.61元;

第四十四标段:13388731.87元;

2.8标段划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十三标段:安和办事处安国街以南小区01/02/04/08地块

第十四标段:安和办事处安国街以南小区03/05/10地块

第十五标段:安和办事处安国街以南小区06/07/09地块

第十六标段:河鼓小区-01/03号地块

第十七标段:河鼓小区-02/04号地块

第十八标段:河鼓小区-06/08号地块

第十九标段:河鼓小区-05/07号地块

第二十标段:斯大林小区-01/02号地块

第二十一标段:斯大林小区-03/05号地块

第二十二标段:斯大林小区-04号地块

第二十三标段:新城小区改造工程12号

第二十四标段:正阳小区-01号地块

第二十五标段:正阳小区-02/05号地块

第二十六标段:正阳小区-03/06号地块

第二十七标段:正阳小区-04号地块

第二十八标段:正阳小区-07号地块

第二十九标段:上红小区改造工程

第三十标段:友谊小区改造工程01地块

第三十一标段:安静办事处安国街以南改造工程01/04地块

第三十二标段:安静办事处安国街以南改造工程03/06地块

第三十三标段:安静办事处安国街以南改造工程02/08/09地块

第三十四标段:安静办事处安国街以南改造工程05/07/10地块

第三十五标段:友谊小区改造工程02地块

第三十六标段:安和办事处安国街以北小区改造工程01/02地块

第三十七标段:安和办事处安国街以北小区改造工程03地块

第三十八标段:安静办事处安国街以北小区改造工程01/05地块

第三十九标段:安静办事处安国街以北小区改造工程03/08地块

第四十标段:安静办事处安国街以北小区改造工程02/07地块

第四十一标段:安静办事处安国街以北小区改造工程06/09地块

第四十二标段:安静办事处安国街以北小区改造工程04/10地块

第四十三标段:红专红星小区改造工程01/02地块

第四十四标段:红专红星小区改造工程03地块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不得兼投其他标段,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拟派其他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要求为:施工员1人(具备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以上人员均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要求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近6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5投标人应做出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书面承诺,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投标人是"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18.7.239.172:8881/zzcxqqjl.jsp)被通报的欠薪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 2020年8月7日20时00分至2020年8月12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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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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