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 A | 济南市莱芜高新区花卉大道景观建设项目施工(凤凰路高速路出入口-高接高) | 1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且具备以下条件:1.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经营范围具有园林绿化等相关内容,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还应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640.000000 |
| B | 济南市莱芜高新区花卉大道景观建设项目施工(龙潭大街大桥路-高速路) | 1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且具备以下条件:1.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 投标人经营范围具有园林绿化等相关内容,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还应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515.000000 |
| C | 济南市莱芜高新区花卉大道景观建设项目监理(凤凰路高速路出入口-高接高) | 1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且具备以下条件:1.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还应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4.000000 |
| D | 济南市莱芜高新区花卉大道景观建设项目监理(龙潭大街大桥路-高速路) | 1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且具备以下条件:1.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还应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3.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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