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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_绥化市人民公园-红枫广场景观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8-08

绥化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_绥化市人民

公园-红枫广场景观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绥化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_绥化市人民公园-红枫广场景观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国际商务中心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0820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C[2020]0388 /QR2020074

计划编号:FS[2020]0060

计划捆绑编号:【罚分采】[2020]0007

项目名称:绥化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_绥化市人民公园-红枫广场景观工程

预算金额:3,626,200.00(预算内:3,626,200.00元,预算外:0.00元,自筹:0.00元)

工程概况花岗岩地面工程主要包括1.彩色混凝土地面铺装。结构层采用300mm天然级配砂石垫层,150mmC20混凝土;面层采用50厚10mm粒径C25混凝土,30厚6mm粒径C25彩色强固混凝土,双丙聚氨酯密封处理。2.花岗岩铺装。结构层采用300mm天然级配砂石垫层,150mmC20混凝土;面层采用30mm1:3干硬性水泥砂浆粘贴花岗岩。3.竹木地板铺装。结构层采用300mm天然级配砂石垫层,100mmC15混凝土;面层采用137×30mm户外竹地板。4.新建特色廊架、红枫阵树池,铺设EPDM塑胶地面、透水砖,安装座椅、垃圾箱等内容;绿化工程主要包括整理园区内绿化用地和移栽乔木、灌木、绿篱、草本植物,绿地散播草籽等内容;景观灯工程主要包括安装配电箱、广场照明灯、草坪灯、照树灯、地埋灯、多功能投影灯、台阶灯等内容;外网给水工程主要包括铺设DN80高密度聚乙烯管HDPE给水管204.95m、DN100高密度聚乙烯管HDPE给水管100.91m;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同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企相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5.项目组织机构:本次招标要求潜在供应商拟派本项目项目管理机构至少包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必须是潜在供应商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企业近三个月(2020年05月—2020年07月)的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凭证,缴费人员名单里必须包含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及项目组织机构全体成员。

8.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全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工作。

9.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法定代表人或注册建造师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项目经理投标

10.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企业完税证明(截止到2020年6月份,由相关税务部门开具证明)

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12.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核查路径:<国家税务总局>查询网址:http://hd.chinatax.gov.cn/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投标企业未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核查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cr/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1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注:如核实潜在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绥化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0810日上午092020年0814日下午16(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网上报名成功后在规定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进行现场购买,未网上报名或未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均视为报名无效。

购买文件时间:2020081020200814,每天上午09时11时,下午14时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购买文件地点:黑龙江省千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国际商务中心四楼)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不支持邮寄。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0年08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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