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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鸿瑞天然气有限公司2020-2022年度燃气建设工程高压次高压管道迁改施工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20-08-10

宜都鸿瑞天然气有限公司2020-2022年度燃气建设工程高压次高压管道迁改施工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都鸿瑞天然气有限公司2020-2022年度燃气建设工程高压次高压管道迁改施工招标项目(项目编号:TZXT-YDGS-2020-A002,招标代理项目编号:ZB-09-04A-2020-D-E12772),招标人为宜都鸿瑞天然气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宜都鸿瑞天然气有限公司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宜都鸿瑞天然气有限公司2020-2022年度的高压、次高压管道的抢维修,以及迁、改、移等作业。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选择1家施工单位为宜都鸿瑞天然气有限公司(含代管的长阳县)2020-2022年度高压、次高压管道建设施工服务,包括高压、次高压管道的抢维修,以及迁、改、移等作业。其中2020年预算金额约235万元,包括长阳华瑞公司白龙线改管约84万元,陆松线洋津畈村石厂处改管约30万元,以及预计发生的次高压迁、改、移作业约71万元;2021—2022年预计发生265万元的次高压迁、改、移作业。

2.3 项目实施地点:宜都市、长阳县。

2.4 服务期及计划工期:本框架合同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具体单项工程工期以建设单位下达的书面订单为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并确定1名中标人。招标人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核实投标资质和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中标单位存在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情况,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照排名考察确定中标单位。

2.6 本项目预估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最终以下达的订单及工程量结算为准。

2.7质量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2.8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应证书。

(3)投标人应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应包括压力管道安装)公用管道GB1和工业管道GC1级资质,须提供相应证书。

(4)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5)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体现一般纳税人信息的多合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扫描件或税务机关发出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通知书或网上截屏打印件或以往类似项目相同税率的增值税发票等)。

3.2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已竣工的高压次高压天然气管道施工业绩,累计15公里(含)以上(高压燃气管道:1.6<P≤4.0MPa,次高压燃气管道:0.4<P≤1.6MPa),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须提供同类项目业绩列表和合同、订单、竣工验收报告等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上述时间、长度、设计压力等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3项目经理要求:本项目要求至少配备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授权的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项目经理应具备同类项目业绩,且无在建工程。无发生重大工程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或违法、违规和违纪等不良行为。须提供项目经理相应资格证书和业绩证明(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和业绩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等)、社保证明(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的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3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招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

(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4)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7)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8)投标人被列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黑名单或近3年内(从截标日倒算)在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履约评价中曾被评价为“差”或“不合格”的;

(9)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本资格项投标人须提供财务信誉承诺书及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的结果截图。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0年8月10日8时30分至2020年8月3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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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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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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