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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3呼和浩特新机场高速公路工程土地勘测定界、林地勘测定界、土地复垦方案服务招标
2020-08-10
S43呼和浩特新机场高速公路工程土地勘测定界、林地勘测定界、土地复垦方案服务招标
项目名称S43呼和浩特新机场高速公路工程土地勘测定界、林地勘测定界、土地复垦方案服务招标企业名称内蒙古呼和浩特新机场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时间 2020-08-07
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实施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所属行业 其他
项目核准文号/资金来源 其他 开标时间2020-08-27 09:00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S43呼和浩特新机场高速公路工程土地勘测定界、林地勘测定界、土地复垦方案服务招标项目资金来源/
2项目编号S43FW-2020-01工程建设地点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3审核批准文号/集中开标地点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远程开标
4招标公告编号E1500000701005281001001
内容及标段情况(编号、名称、预算金额、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NO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标书售价预算价标段统计分类*投标有效
期(天)*
计划工期*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建设地点
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单位金额
1E1500000701005281001001土地勘测定界服务10,000.001,000.00元人民币930,000服务/公共咨询/咨询服务/资源综合利用咨询90详见招标文件中国
2E1500000701005281001002林地勘测定界服务6,000.001,000.00元人民币540,000服务/公共咨询/咨询服务/资源综合利用咨询90详见招标文件中国
3E1500000701005281001003土地复垦方案服务5,000.001,000.00元人民币380,000服务/公共咨询/咨询服务/资源综合利用咨询90详见招标文件中国

招标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43呼和浩特新机场高速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S43呼和浩特机场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7﹞776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S43呼和浩特机场高速公路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19〕305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呼和浩特新机场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林地勘测定界、土地复垦方案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呼和浩特市云中路连接线与乌海大街交汇处,顺接云中路连接线工程,经沙梁子村、什不更村、后毛道村、哈沙图村、草场村,终点止于巴丹营村南侧(机场互通立交南侧),接规划的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全长29.435公里。

全线在三环路(土默川)、什不更、沙尔沁和机场设置4处互通立交。

全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43.0m。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土地勘测定界、林地勘测定界、土地复垦方案服务共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详见下表: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土地勘测定界服务

(1)勘测定界服务(包括公路界桩埋设、勘测定界报告含补充耕地勘界报告及补耕方案、宗地图编制、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建设用地手续组件、报批等相关工作),所提交的成果必须经各级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完全满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土地报件和实际征地相关工作的要求;

(2)同时负责按《土地勘测定界规程》的要求完成勘测定界内、外业技术工作,负责土地勘测定界的权属、地类等调查工作(土地勘测定界的权属、地类要细化到嘎查、村);

(3)项目用地勘界、宗地图、建设用地手续组件及报批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修改、上报等工作,并通过主管部门的评审,取得批复等;

(4)若本项目不符合项目所在地土地总体规划,还应按时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有关部门审批,直至符合项目要求;

(5)草地勘测定界工作,草地调整等外业工作,编制相关文件;

(6)招标人要求办理的与本项目土地手续相关的其它一切事务。

林地勘测定界服务

(1)林地勘测定界工作、林业调查等外业工作;

(2)《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含林木采伐调查设计)的编制工作(含评审,并协助完成审批等工作);

(3)协助招标人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及相关组件、协助完成本项目林地审批和验收并取得占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临时占用林地行政许可、林木采伐许可证及相关批复文件;

(4)配合招标人接受并解答林业部门的各种林地使用检查、监督,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等事宜;

(5)为取得征、占用林地批准文件应完成的其他工作;

(6)负责收集、整理、编制报批所需文件资料;

(7)按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协助招标人办理征占用草原审批相关手续(不含草原勘测定界工作)。

(8)招标人要求办理的与本项目林地手续相关的其它一切事务。

土地复垦方案服务

(1)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及服务工作,确保土地复垦方案顺利通过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和验收,并取得相关批复。

(2)组织评审会议,同时负责按相关规程的要求完成内、外业技术工作等。

(3)招标人要求办理的与本项目土地手续相关的其它一切事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多个标段投标,允许中多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电子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8月13日下午17时30分,进入平台在线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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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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