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公安局卢氏县“雪亮工程”暨卢氏县2020年十大民生工程视频监控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项目编号:三卢采购(2020)第266号、LSGZ[2020]240-ZC153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卢氏县“雪亮工程”暨卢氏县2020年十大民生工程视频监控建设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项目编号:三卢采购(2020)第266号、LSGZ[2020]240-ZC153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卢氏县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卢氏县“雪亮工程”暨卢氏县2020年十大民生工程视频监控建设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清单明细表)。5.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5.2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5.3质保期:三年(部分五年包括前端摄像头及后端中心设备)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卢氏县“雪亮工程”暨卢氏县2020年十大民生工程视频监控建设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卢氏县“雪亮工程”暨卢氏县2020年十大民生工程视频监控建设采购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2供应商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或自行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08月12日08时00分00秒---2020年08月31日18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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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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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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