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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自有办公楼后院围墙及地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8-14
公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自有办公楼后院围墙及地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TCL-磋20304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自有办公楼后院围墙及地面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TCL-磋20304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自有办公楼后院围墙及地面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管理班子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承诺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项目班组成员: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量核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须具备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岗位证,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磋商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5、三年内(2017年7月1日至今)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以“信用中国”查询记录为准。
6、供应商须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7年7月1日至今)如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08月14日09时00分00秒---2020年08月20日16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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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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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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