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四:无锡惠山环保水务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药剂(硫酸亚铁、聚合硫酸铁、氢氧化钠、次氯酸钠)招标公告
中节能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包四:无锡惠山环保水务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药剂(硫酸亚铁、聚合硫酸铁、氢氧化钠、次氯酸钠) |
二、项目编号:20200302020100861001004 |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 |
六、所属项目名称:无 |
七、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自筹 |
(二)项目建设规模:锡惠山环保水务有限公司办公地址为无锡市惠山区前洲万寿路15号,拥有无锡惠山环保水务有限公司祝塘分公司(地址:江阴市祝塘镇环西路11号)、无锡惠山环保水务有限公司前洲分公司(地址:无锡市惠山区前洲万寿路15号)、洛社厂(地址:无锡惠山区洛社镇徐贵桥胡塘巷)及杨市厂(地址:惠山区洛社杨市环镇南路29号)四家污水处理企业 |
八、招标货物内容与数量:本次招标为2020-2021年度工艺药剂(硫酸亚铁、聚合硫酸铁、氢氧化钠、次氯酸钠)集中采购(详见采购清单),供货期自合同签订起一年,分批次供货,每月按实际供货量结算; |
九、招标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工艺药剂技术规范书。 |
十、招标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收到采购需求人通知后24小时内送至指定地点 |
十一、招标货物交付地点:1)洛社厂:无锡惠山区洛社镇徐贵桥胡塘巷 2)杨市厂:无锡惠山区洛社镇杨市环镇南路29号 3)前洲分公司:无锡惠山区前洲万寿路15号 4)祝塘分公司:无锡江阴祝塘镇环西路11号 |
十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二)其他资格要求:2.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所投的药剂产品在经营业务范围内)。 2.2 投标人如为药剂生产商,须具有药剂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所经销或代理产品的药剂生产商也须具有药剂生产许可证。 2.3 投标人如为药剂生产商,须具有药剂生产项目环评批复文件;投标人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所经销或代理产品的药剂生产商也须具有药剂生产项目环评批复文件。 2.4 投标人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取得所经销或代理产品的药剂生产商的授权;所投药剂产品的生产商和经销商或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2.5 投标人如为药剂生产商,须具有至少五年以上药剂生产经验,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所经销或代理产品的药剂生产商也须具有至少五年以上药剂生产经验,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6 投标人如为药剂生产商/经销或代理商所经销或代理药剂产品的生产商(硫酸亚铁、聚合硫酸铁、氢氧化钠、次氯酸钠)2017-2019年年均销售额分别须达到500万元;投标人如为(硫酸亚铁、聚合硫酸铁、氢氧化钠、次氯酸钠)经销或代理商所经销或代理相关药剂产品2017-2019年年均销售额须达到200万元; 2.7 本招标范围所对应的需求量最大的药剂生产商,如其药剂产品不能包含本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药剂,在取得其他药剂产品生产商授权的条件下,可独立参与投标,但提供的相关文件需满足2.6款要求,且对代理销售药剂产品承担与药剂产品经销商或代理商对等责任; 2.8 药剂产品如为危化品,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有效生产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运输证、产品合格证等;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代理授权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运输证,同时所代理药剂产品生产商须具有上述对生产商要求的相关证书。(如委托第三方运输,运输方需具备危险品运输证) 2.9 投标人须提供(2017-2019年度)经独立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须为盈利企业。 2.10专用资格业绩要求: 1)生产商业绩要求: 序号 要求内容 具体要求 1 硫酸亚铁、聚合硫酸铁、氢氧化钠药剂生产商注册资本金 500万元及以上。 2 次氯酸钠药剂生产商注册资本金 40万元及以上。 3 供货业绩 针对本次招标范围内每种药剂,分别提供至少一个2019年度供货业绩,需提供销售合同、使用方证明文件(需注明使用方人员座机电话)、发票底联复印件。 2)经销商、代理商专用资格业绩要求: 序号 要求内容 具体要求 1 硫酸亚铁、聚合硫酸铁、氢氧化钠药剂经销商、代理商注册资本金 300万元及以上。 2 次氯酸钠药剂经销商、代理商注册资本金 40万元及以上。 3 供货业绩 针对本次招标范围内每种药剂,分别提供至少一个2019年度供货业绩,需提供销售合同、使用方证明文件(需注明使用方人员座机电话)、发票底联复印件。 2.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2 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一)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4日 23时59分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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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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