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集团
华电国际邹县发电厂通勤客车采购招标公告
2020-08-14

(招标编号:CHDTDZ047/16-QT-37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唐村镇

一、招标条件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项目华电国际邹县发电厂通勤客车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4辆54座柴油客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7/16-QT-3701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通勤客车采购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4辆54座柴油客车交付到指定地点。

200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通勤客车采购】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采购内容,且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

2.投标人应为汽车生产厂家或其授权代理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

3.投标人需具有签订合同后35日内交付4台客车的能力(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8-14 15:00到2020-08-24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8-14 15:00到2020-08-24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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