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防洪排涝体系建设生态河清淤及雨排系统提升六义干沟泄水工程)施工 | 1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投入本项目部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5.投标人及参与本次招标的相关人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6.投标人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5个工作日的零点)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24.487903 |
B | 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防洪排涝体系建设生态河清淤及雨排系统提升六义干沟泄水工程)监理 | 1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工程监理企业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或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或同时具备高级职称(水利相关专业)、水利部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投标人及参与本次招标的相关人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5.投标人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 5 个工作日的零点)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6.461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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