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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区2015年利通区南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住户壁挂炉单价、利通区农村改厕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单价及安装采购招标公告
2017-09-16

  宁夏鸿辰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吴忠市利通区建设交通运输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吴忠市区2015年利通区南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住户壁挂炉单价、利通区农村改厕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单价及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吴忠市区2015年利通区南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住户壁挂炉单价、利通区农村改厕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单价及安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7NCZ(WZ)000227/26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伟

项目联系电话:0953-29070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吴忠市利通区建设交通运输局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 吴忠市 利通区

联系方式:王怀德 尹涛 0953-21217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鸿辰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杜伟 0953-2907099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吴忠市 利通区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标段:吴忠市区2015年利通区南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住户壁挂炉单价采购项目

二标段:吴忠市利通区农村改厕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单价采购及安装工程

住户壁挂炉、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五)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六) 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七)投标单位需提供IS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原件;(八)经现场勘查后提供初步安装方案后由采购方项目负责人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原件(现场勘察函开具时间2017年09月18日-2017年9月22日内),如前期现场勘查及投标人估算错误或缺漏项均有中标方自行承担,采购人不追加任何费用。(九)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五)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六)投标人需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原件)。(七)投标人需提供全国工业许可证(原件)(八)本标段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18日 08:00 至 2017年09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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