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委托,对2020年中石化胶凝酸公开招标采购方案-江汉工程(塔里木工区)所需胶凝酸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江汉石油工程公司。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00903-1019-9481-B1 2.项目内容:2020年中石化胶凝酸公开招标采购方案-江汉工程(塔里木工区)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酸压用胶凝剂\胶凝酸 液体 Q/SHXB 0033-2008/粘液 120℃ μ≥30mPa.s μ≥20mPa.s | 685.00 | 吨 | 包1-塔里木工区 | |||||
4.交货期和地点:2020年12月31日、使用企业指定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商签署《供应商投标承诺书》。(见附件)。 2.投标供应商需承诺中标后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在巴州设立化工仓储设施及服务站点,仓库及服务站点须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或相关产权证明文件。提供12小时之内响应甲方技术服务及售后要求的承诺。 3.投标人必须提供证书在有效期内《塔里木油田公司供应商准入信息》 4.中标供应商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须承诺1个月内在中石化相关网上平台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5.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按照江汉工程公司财务制度执行的回款周期承诺书。(货到验收合格待用户使用后,依据供应商结算清单及增值税发票,挂账之日起一年内支付相关款项。 6.提供2019-2020年度投标产品供应商自检质量检测报告,性能指标满足招标人的采购技术标准要求 7.提供2019-2020年度附件3中所列检验机构或者具备CMA或CNAS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第三方质量检验报告,按标的物采购标准进行检验,性能指标完全满足招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8月14日8:00时至2020年8月20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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