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沼气燃烧器询比公告
中节能(北京)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 一、项目名称:东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沼气燃烧器 |
| 二、项目编号:20200702030109786001001 |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北京)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 五、代理机构: |
| 六、所属项目名称:东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 七、项目概况: |
| (一)资金来源:自筹 |
| (二)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500t,配置2条750t/d的垃圾焚烧线+1台35MW凝汽式汽轮机发电机组。焚烧线全年额定运行时间8000小时,年焚烧垃圾54.75万吨。 |
| 八、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沼气燃烧器2套。应答人保证提供的设备组成一个完整的功能整体,达到采购方所提的要求,并对设备的系统设计、供货、安装指导、调试指导、人员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全面负责。具体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
| 九、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具体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
| 十、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全部货到现场 |
| 十一、采购货物交付地点: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灯明寺镇杜庄北500m处项目所在地 |
| 十二、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二)其他资格要求: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站查询记录截屏)。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最近一年度财务报表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利润表、资产负债表)。 4.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成交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5.近三年(指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三个项目沼气燃烧器的生产供货业绩(需要提供合同、用户名称、规格型号等证明材料)。 6.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
|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 |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
| 十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
| (一)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6日 09时30分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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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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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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