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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北京市总工会会计审计及其他财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08-17

项目概况

北京市总工会会计审计及其他财会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月新大厦10层 10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09-08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GH-2020-FW-CWJS0007-JH001-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总工会会计审计及其他财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80.1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580.1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招标内容

预算金额

(万元)

服务时间

1

1

市总工会本级及直管工业国防工会组

对市总工会本级和直管国防工业工会年度审计、工会负责人任期审计等

33 /

3

2

2

市总工会本级及直管建筑业工会和高校工会一组

对市总工会本级专项审计、直管建筑业工会、部分高校工会年度审计、工会负责人任期审计等

43/

3

3

3

市总工会直管服务业工会及高校工会二组

对市总工会直管服务业工会、部分高校工会年度审计、工会负责人任期审计等

34/

3

4

4

市总工会直管交通运输业工会及高校工会三组和直属事业单位一组

对市总工会直管交通业工会、部分高校工会和部分市总直属事业单位年度审计、工会负责人任期审计、部分事业单位负责人经责审计等

37/

3

5

5

市总工会直管政法文卫工会一组及金融工会一组和直属事业单位二组

对市总工会直管政法文卫工会、部分金融业工会和部分市总直属事业单位年度审计,工会负责人任期审计、部分事业单位负责人经责审计等

30/

3

6

6

市总工会直管政法文卫工会二组及金融工会二组和直属事业单位三组

对市总工会直管政法文卫工会、部分金融业工会和部分市总直属事业单位年度审计、工会负责人任期审计、部分事业单位负责人经责审计等

32/

3

7

7

市总工会直管区县工会及直属业单位四组

对市总工会直管区县工会和部分市总直属事业单位年度审计、工会负责人任期审计、部分事业单位负责人经责审计等

23/

3

8

8

造价咨询一组

对劳动人民文化宫(太庙)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对建设单位招标控制价及其资料的审核

约33万

截止到相关工程项目结束

9

9

造价咨询二组

对职工服务中心、北戴河疗养院和职工体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对建设单位招标控制价及其资料的审核、跟踪审计等

约429.53万

截止到相关工程项目结束

10

10

造价咨询三组

对康复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对建设单位招标控制价及其资料的审核等

19.26

截止到相关工程项目结束

11

11

造价咨询四组

对工会干部学院招标控制价及其资料的审核等

82.37

截止到相关工程项目结束

12

12

财务资产大检查一组

主要承担市总工会对所属企事业单位、协会、基金会的年度财务检查工作,市总分派的其他财务性检查工作

30/

2

1

13

13

财务资产大检查二组

主要承担市总工会对下一级工会财务检查工作;市总工会对企事业单位专项资金、工会财务检查工作;市总分派的其他财务性检查工作

30/

2

1

14

14

财务资产大检查三组

主要承担市总工会对下一级工会财务检查工作;市总工会对企事业单位专项资金检查、工会资产清查;市总分派的其他财务性检查工作

30/

2

1

15

15

预决算评审

市总工会对所属企事业单位、协会、基金会的年度(半年)预算和决算评审;市总工会对下一级直管工会的预算和决算评审;市总分派的其他评审工作

30/

3

16

16

重大项目绩效评价和内控

对市总工会本级工会重大项目的绩效评价考核;市总分派的其他绩效评价工作;年度内协助委托方完成内部控制相关工作,包括内部控制经济活动风险评估;内部控制手册优化完善;协助配合财政部门的相关检查等

30/

3

17

17

资产评估服务

市总本级、直管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资产评估业务;

市总分派的其他资产评估工作。

10/

3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等系统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须具有省级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第1-7包、第12-16包提供);

(5)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第9包、第11包提供);

(6)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或以上资质(第8包、第10包提供);

(7)投标人须具有省级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北京市财政局出具的《备案公告》)(第17包提供);

(8)投标人须按要求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08-18 至 2020-08-24 ,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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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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