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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强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江口水力发电厂35kV送出线路新建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2020-08-18

柳州强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江口水力发电厂35kV送出线路新建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江口水力发电厂(以下简称江口电厂)位于鹿寨县江口乡洛子村旁。现江口电厂已完成增效扩容改造,改造后总装机容量由11500kW增至13000kW35kV江雒线及35kV雒容变电站已不能满足江口电厂增容后送出电能的需要。依据《关于大唐广源江口水力发电厂接入系统专题报告的批复》(柳供电计〔20155号)文件要求,江口电厂需新建一条35kV线路至鹿寨县江口乡110kV凉亭变,线路长度约8.7km。目前已由广西赛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及审查,该项目已获大唐广西分公司立项批复。

2.建设地点:

江口电厂位于广西柳州市鹿寨县江口乡境内,距鹿寨县城约40km,距鹿寨县雒容镇约20km

3.招标范围:

本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3.1接入系统设计及施工图勘测及设计:

3.1.1江口水力发电厂35kV送出线路新建项目工程接入系统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服务及评审,并取得电网公司或主管供电局关于设计的审查意见;

3.1.2施工图设计包含江口电厂接入110kV凉亭变后发电机、变压器、线路及厂用变压器的继电保护整定值计算;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土地征用、施工图纸变更、竣工图等设计服务工作;

3.1.3按国家及电力行业规程规范要求的所有的勘察勘测设计工作。

3.2江口水力发电厂35kV送出线路新建项目工程施工、调试及试验工作:

3.2.1负责该35kV线路及两侧变电站间隔全部施工工作;

3.2.2负责该35kV线路及两侧变电站间隔全部试验工作;

3.2.3负责该35kV线路及两侧变电站间隔全部调试工作(含涉网联调部分);

3.2.4负责按电力行业、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输电线路带电前试验。(包括但不限于:绝缘试验、相别测试、线路阻抗参数测试、光纤通道测试、接地电阻测试等);

3.2.5负责该35kV线路、两侧站间隔试验报告、调试报告、启动方案及工程档案资料的编制工作;

3.2.6负责协助招标人完成该35kV线路的送电试运行工作。

3.3江口水力发电厂35kV送出线路新建项目工程设备、材料、技术服务等采购工作:

3.3.1负责采购该35kV线路及两侧变电站间隔全部所需的材料(包括塔材、导线、电缆、避雷线、接地线、光缆、接头盒、线夹子、绝缘子及金具等);

3.3.2负责采购该35kV线路及两侧变电站间隔全部所需设备;

3.3.3负责按广西电网的相关规定采购该35kV线路及两侧变电站间隔所需的的各种标示牌(包括塔号表示牌、安全标示牌、间隔设备标示牌等);

3.3.4负责该35kV线路其他需采购的事宜。

3.4江口水力发电厂35kV送出线路新建项目工程手续办理工作;

3.4.1负责该35kV送出工程土地手续、林业手续、环保手续、水保手续等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办理;

3.4.2负责该35kV线路路径协议办理,取得路径协议文件;

3.4.3负责该35kV线路跨越河道、公路、铁路、输电线路、建筑物、住房、宅基地、树木等协调、赔偿,取得相关手续协议;

3.4.4负责该35kV线路征地(包括工程所需临时与永久征用地)、青苗补偿及所有手续办理;

3.4.5负责该35kV线路及对侧变电站间隔施工手续的办理工作;

3.4.6负责该35kV线路及对侧变电站间隔扩建及改造工程质监手续、安全监督手续、消防备案手续、消防验收手续、项目三同时等相关手续;

3.4.7负责该35kV线路及对侧变电站间隔施工方案、调试方案及停电计划报批(取得电网公司批复),并完成关口计量手续、带电前电网公司验收手续;

3.4.8负责该35kV线路及对侧变电站间隔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及具备带电投运条件及竣工验收条件所需的一切手续;

3.4.9招标方配合投标方上述手续办理工作。

由于本工程采用EPC方式招标,为满足本工程正常使用所需的全部设计、设备、材料、施工、协调、合规性等均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在开展上述但不限于上述工作时,所有产生的协调费、赔偿费、机械租赁费、设计勘察费、人工费、专家评审费、材料费、设备采购费、安全设施配置费、试验费、验收费、车费、燃油费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3

 

4.计划工期:

采购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后:

4.130天内完成接入系统设计提交采购人,并开始组织审查工作,

4.24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果提交采购人,并开始组织审查工作。

本工程施工工期为:180天,要求于2021530日前完工并通过验收,具备试送电条件;2021615日前完成试送电并投入运行;20218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及结算。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5.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人应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由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出具承包工程许可证。

5.2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变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可从事电力行业(送、变电)专业乙级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承担施工分包的单位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5.3业绩要求:3年内1项(或5年内2项)35KV及以上送出线路工程的勘察设计(须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

5.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5设计总负责人要求:

5.5.1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执业(提供近3个月内社保证明);

5.5.35年内作为设计总负责人主持完成过235kV及以上送出线路工程的勘察设计(须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

5.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5.6.1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执业(提供近3个月内社保证明)。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20818日到20208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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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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