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集团
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通勤班车租赁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2020-08-18

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通勤班车租赁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8-1060)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

1. 招标条件

本 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通勤班车租赁项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北京。

2.2 服务内容:为公司员工提供上下班通勤班车服务

线路1:上班发车时间6:50,下班发车时间:16:30。路线:西直门(首钢国际)—学院南路—盈都大厦—芍药居(地铁站)—望京西(地铁站)—未来科学城华能人才创新基地,上下班往返。

线路2:上班发车时间7:00,下班发车时间16:30,路线:龙泽地铁站——回龙观西大街——科星西路——回龙观东大街——半截塔——天通西苑三区北门——未来科学城华能人才创新基地,上下班往返。

员工上、下班通勤路线根据员工居住地点调整,单程5公里范围以内;上下班发车时间遇有甲方需要,按照招标方要求调整;遇有其他节假日等临时用车等特殊情况如有调整按甲方要求调整。

2.3租用时间:2020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投标人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北京市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所持《北京市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内应包括汽车租赁;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运营客运车辆(不少于49座)保证在10台以上,投标人所提供服务于本项目的车辆为49座(含)以上的京牌大型新能源客车或燃油车,且车辆已用年限不得超过4年8万公里,中标后所提供的车辆需有行驶证副本、机动车登记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不少于2项及以上通勤客车租赁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合同发票的复印件。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8月18日10时00分起至2020年8月24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电子商务平台()

【电子招标】

4.1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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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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