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州省分行营运用房窗帘采购;
2、供货期:30日历天;
3、供货地点:贵州省贵阳市;
4、采购内容:采购清单中所示全部范围。
二、资金来源:
1.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三、公开招标招标文件解释权: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9年度完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2020年6月完税凭证和社会保证资金缴款证明)。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 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相关行贿犯罪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7、投标人须承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法院诉讼未结案件。
8、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9、投标人须承诺:其法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同时,须承诺截止投标时间无可能影响其履行合同的正在诉讼的案件。(提供投标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中需具备生产及销售窗帘,或生产及销售纺织品等相关内容。
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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