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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警用对讲机及载频便携式基站采购(HZTGL-HWZB-2017-016)采购公告
2017-09-19

  受临桂县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警用对讲机及载频便携式基站采购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警用对讲机及载频便携式基站采购

项目编号:HZTGL-HWZB-2017-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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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临桂县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就防汛应急备用电源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警用对讲机及载频便携式基站采购

二、项目编号:HZTGL-HWZB-2017-016

三、采购项目的货物名称、数量、单位、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1

警用350兆数模对讲机

50

临桂县公安局开展工作用设备

2

载频便携式基站

2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询价通知书。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陆万元整(¥660000.00)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采购货物列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报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供应商网上报名要求:

潜在供应商可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guilin.cn)以登录或注册方式完成网上报名。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及邮购。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9日上午8时00分至2017年9月22日下午17:30分止

八、 询价通知书售价及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9月19日上午8时00分至2017年9月22日下午17:30分止

2.售价:询价通知书工本费每本¥250.00,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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