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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2017-09-19

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受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维修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7030715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内容
2.1招标范围: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机关事务中心位于包头市昆都伦区阿尔丁大街112号,距包头市沼潭车站约150米。本维修项目主要指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机关事务中心21辆公务用车的维修项目。现场没有车辆维修场所,要求在投标单位的维修厂现场维修。21台公务用车型号与数量详见附表1
2、服务期限:一年
3. 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汽车修理相关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为二类及以上汽车整车维修;提供该证复印件。
3)投标人应在包头市市区有固定的维修场所:具有500平方米以上有效使用厂房(单独一处厂房)、200平方米以上配件库房,提供上述二项场地的房产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或场地使用书协议复印件。
4)投标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或登记表复印件。
5)投标人2016年度的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人民。提供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6)投标人应配备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汽车维修技师5人(含5人)以上、高级技师3人(含3人)以上、高级维修工5人(含5人)以上。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投标人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投标人从2014年至2016年间在神华集团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失信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完成注册,注册方法详见《》相关要求。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26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用户登陆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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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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