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2.1应答人须具有法人资格,或为依法登记的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对于未进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的,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应答人为非营利法人或特别法人的,应具有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上述证件的扫描件。 2.2应答人需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有管理关系的公司,与本项目其他应答供应商存在相同的自然人持股股东,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提供应答人关联关系等情况申报表,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人代表、股东信息等信息)的截屏。 2.4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清算、财产被查封、接管、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自应答截止日起向前推算)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存在串标、骗取中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在最近三年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应答资格的,被认定存在串通应答、骗取中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因违反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定(修订)》须禁止合作的。2.不存在第五章评审办法第5.3.1.2条款规定的情形。 2.5 具备国内报刊、刊物发行、销售、快递配送等相关经营范围。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 提供非联合体应答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转包承诺函,格式自拟。 2.7 其他要求: 样品递交要求详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 以上资格要求所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比选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