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受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宁波供电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宁波供电公司青林湾4套用房整体修缮(201703批次标23)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人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法人: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
资金来源:项目法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招标人/项目单位: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宁波供电公司;
招标项目名称: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宁波供电公司青林湾4套用房整体修缮(201703批次标23);
招标范围:房屋维修;
招标规模:青林湾4套用房整体修缮
工程内容:四套用房的门窗工程、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防水工程及给排水工程、暖通等修缮。
工程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问题;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分包工程的行为。
(5)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6)熟悉各种政策、法规、自然及社会环境,有丰富的当地协调和解决影响软件实施的各种因素能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7) 建筑专业要求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相应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或机电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在开标日前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
(8)从2015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需在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7年9月27日17时00分之前,将《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还未五证合一则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交至(宁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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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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