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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食堂(生产区和取餐区)装修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0-08-2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食堂(生产区和取餐区)装修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委托,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食堂(生产区和取餐区)装修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食堂(生产区和取餐区)装修改造工程(招标编号:07-02-04A-2020-D-E13404),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食堂(生产区和取餐区)装修改造工程

2.2 招标编号:07-02-04A-2020-D-E13404

2.3 建设地点:江门市蓬江区康乐里49号2楼(步梯)

2.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 招标控制价:793256.02元(含税)

2.6 工期:总工期40日历天,从发出施工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如分期施工,则另行协定工期。

2.7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以及工程量、图纸及工程涉及现场范围内的内容及工程量,包括门面(外立面)装饰、室内装饰、给排水工程、电气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空调设备安装工程;不含门楣招牌、监控工程、110报警工程、网络布线工程,但要做好工程协调配合。

2.8 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并且所有项目不得分包。甲方发出施工图和《报价表》给乙方,乙方根据图纸和现场实际情况计算工程量及应答,如有任何疑问或异议,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书面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对图纸及报价文件无异议。除甲方提出修改调整外,乙方一切按图和行业规范施工,一律按应答文件的工程量和价格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

3.3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且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4 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3.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6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7在参加我行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没有被我行认定为损害我行权益的行为。

3.8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3.9具有为我行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0截止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未被禁止参与我行采购活动(已解除处罚的除外)。

3.11报名截止时间前5年内未曾与我行发生采购及其他诉讼方面的法律纠纷。

3.12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13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3.14供应商应主动披露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对于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子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子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之一:

①与本单位的单位负责人(含法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②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但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3.15供应商应主动披露其与我行人员利益关系,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我行保留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的权利:

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曾经与我行(含辖属分支机构)存在劳动关系;

②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与中国银行江门分行采购相关部门(办公室、渠道与运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管理层成员或利益关联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0年8月20日8时30分至2020年8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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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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