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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移动2020年营业厅合作商引入项目(第二次)_比选公告
2020-08-20

 

本采购项目为常德移动2020年营业厅合作商引入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HNYD20200000672,采购代理编号: 04-13-04D-2020-D-B13521),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一、采购说明

1.1采购内容:营业厅合作商公开比选引入。

1.2服务时间: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

1.3项目预算和采购包划分:

采购包

服务区域

网点名称

不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包一

鼎城

鼎城西洞庭区域营业厅

0

采购包二

鼎城

鼎城黄土店区域营业厅

0

采购包三

鼎城

鼎城石公桥合作营业厅

0

采购包四

津市

渡口自控厅

0

采购包五

津市

津市九澧大道营业厅

0

采购包六

临澧

临澧县新安镇自控渠厅

0

采购包七

武陵区

城区三闾路新建自控渠道

0

采购包八

武陵区

城区馨香东庭自控渠道

0

采购包九

武陵区

城区白马青秀小区自控渠道

0

采购包十

桃源

桃源县茶安铺镇手机卖场

0

采购包十一

桃源

陬市圆盘路营业厅

0

采购包十二

桃源

桃源县漆河镇移动营业厅

0

合计

0

本项目允许投所有采购包,其中采购包一至采购包六可兼投兼中,采购包七至采购包九可兼投限中一个采购包、采购包十至采购包十二可兼投限中一个采购包。

本次采购为采购包一、二、三、四、六、七、八、十、十一的采购,已在采购包五、采购包九、采购包十二中中选本项目的供应商需符合上述中选要求。

例如:供应商报名所有采购包,最多可中选采购包一至六,其中采购包七至采购包九(武陵区)可中选其中一个采购包,采购包十至采购包十二(桃源区)可中选其中一个采购包

详细内容请参阅比选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采购包一

营业厅租赁

1.000

采购包二

营业厅租赁

1.000

采购包二

营业厅租赁

1.000

采购包三

营业厅租赁

1.000

采购包四

营业厅租赁

1.000

采购包五

营业厅租赁

1.000

采购包六

营业厅租赁

1.000

采购包七

营业厅租赁

1.000

采购包八

营业厅租赁

1.000

采购包九

营业厅租赁

1.000

采购包十

营业厅租赁

1.000

采购包十一

营业厅租赁

1.000

采购包十二

营业厅租赁

1.000

 

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2.1资质条件:

(1)湖南省内名下拥有2家及以上门店的终端销售应答人或手机销量靠前的应答人;

(2)审核时,前6个月酬金累计排名在市或县或区内排名前20%的应答人;

(3)全国级连锁渠道以及在国内拥有10个及以上门店知名连锁渠道;

(4)不满足前3个条件,但所属区县分公司认定仅允许参与特定采购包的报名。(需提供加盖区县公司公章的证明材料)

2.2 互斥条件

上一期签约阶段放弃中选的应答人,不得参与弃选招商厅所属区域(区县级)的招商厅报名,或者近三年内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移动在职员工及相关亲属(含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子女配偶的父母)不可参与。具体以归属移动公司认定为准。

2.3应答人须具有法人资格,或为依法登记的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对于未进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的,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应答人为非营利法人或特别法人的,应具有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两证整合”的营业执照。提供上述证件的扫描件。

2.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有管理关系的公司,与本项目其他应答供应商存在相同的自然人持股股东,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有管理关系的公司,与本项目其他应答供应商存在相同的自然人持股股东,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提供应答人关联关系等情况申报表,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人代表、股东信息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转包承诺函,格式自拟。

以上资格要求所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比选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应答文件的递交

3.1 本项目实行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20年08月20日17时30分至2020年08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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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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