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
基于驮背运输的多式联运成套技术及装备研究-基于辅助托盘的吊装式驮背多功能运输车研制项目招标公告
2017-09-20


基于驮背运输的多式联运成套技术及装备研究-基于辅助托盘的吊装式驮背多功能运输车研制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基于驮背运输的多式联运成套技术及装备研究-基于辅助托盘的吊装式驮背多功能运输车研制招标人为神华铁路货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207206 。
2.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适合神华铁路的驮背运输车研究
借鉴国外开展驮背运输成熟经验,结合神华铁路大物流运输对于吊装式驮背运输模式的需求,研究开发适用于神华铁路公铁联运驮背运输的托盘辅助吊装式驮背车,同时兼顾集装箱运输需求。车辆设计应充分考虑到车辆的可维修性,进行零部件的等寿命与互换性设计。
(2)主要结构、参数和性能指标研究
调研神华铁路既有装卸货设施,借鉴欧美成熟经验,开展驮背运输车与站场、线桥、公路货车、装卸设施匹配关系研究,确定车辆主要结构、参数和性能指标。
(3)车辆安全性与可靠性试验研究
车辆静强度、屈曲、模态、疲劳、动力学等仿真分析。根据TB/T1335-1996《铁道车辆强度设计及试验鉴定规范》、AARM-1001第Ⅶ章新造货车的疲劳设计、GB5599-1985《铁道车辆动力学性能评定和试验鉴定规范》等标准要求,进行车辆静强度、屈曲、模态、疲劳、动力学等仿真分析,优化车辆设计结构。
安全防脱可靠性研究。车辆整体设计采用安全防脱的设计理念,提高悬挂件的防松和防脱性能,确定防脱技术方案,保证车辆运行安全可靠性。
公路货车装载加固方式研究。根据车辆技术特点及运用安全要求,深入开展止轮装置、牵引销锁紧装置等关键技术研究,建立装载加固方案,并进行仿真及试验验证。要求货车的装载加固方式具有便捷、高效、可靠、安全等特点。
车辆静强度试验、疲劳试验、动力学试验以及装载加固试验研究。通过对车辆进行静强度试验、疲劳试验、动力学试验以及装载加固试验,验证车辆运行安全可靠性,并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
运行试验研究。上述各项研究工作全面完成后,研制符合招标人数量要求的车辆,交付招标人并投入神华铁路实际线路运用考核,运行试验应满足神华铁路运输环境及条件。所研制的驮背多功能车须按招标人规定的线路区间、编组数量等试验条件开展空、重车运行试验、装卸货试验,验证车辆在实际运行状态下各项技术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并确保车辆的安全可靠性。
(4)检修运用标准体系研究
针对托盘辅助吊装式驮背车的技术特点,研究建立适合神华驮背运输模式的配套检修与运用标准体系,指导车辆的定期检修与运用维修工作。
(5)精确定位装置在驮背多功能车的应用研究
开发适用于铁路货车的基于GPS或北斗全球定位技术的精确定位装置,并充分考虑信号强度、结构可靠性、防盗性、易维护性等因素,开展其在驮背多功能车上的安装方式研究,实现精确定位装置的精确定位以及安装的安全可靠。
项目总工期:
完成研究或实施的时间为签订合同后27个月内完成。
投标人应根据研究项目的主要内容要求和考核指标,提出项目研究的具体时间进度、实施办法以及项目完成期限。
节点一: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确定托盘辅助吊装式驮背车整体技术性能和技术参数,完成总体方案设计,通过项目实施方案与总体设计方案的评审;
节点二: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完成工作图设计,并完成样车试制及各项试验;
节点三: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完成总计20辆托盘辅助吊装式驮背车的车辆制造,交付招标人,驮背运输多功能车的线路实验启动。
节点五:合同生效后15个月内完成列车运用一年考验、评估,形成中期评估报告。
节点六:合同生效后27个月内完成列车运用两年考验、评估,完成全部线路实验工作,通过招标人组织的课题结题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及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投标人应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投标人为企业,则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投标人是从事铁路货车设计、制造或相关领域研究的大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研究单位,具备技术文件要求的驮背多功能货车的研发、制造能力,并具有相应的货车设计研发、制造资质或证明,具备与本项目相关的完善的研究与制造设备、研究手段和研究队伍。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2.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应专门指定一人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铁道车辆设计、制造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铁路货车设计、制造相关研究10年以上,对铁路货车设计、制造专业领域有充分的了解,承担过1项以上铁路货车设计制造专业领域的省部级及以上或大型企业的研究课题,并担任课题负责人,对铁路货车设计、制造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具有相应的研发、制造、运用维修经历。
3.1.3.投标人科研状况
承担过2项以上省部级及以上或大型企业的铁路货车设计制造相关研究课题,具备完善的铁路货车开发研究设备、研究手段和研究队伍,技术力量、人员结构等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已取得的与承担本项目(课题)相关的技术开发能力和要求的业绩,具备铁路货车设计与制造相关的资质,以及实施本项目所具备的条件等。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购标。
购标时间:2017年9月20日9:00时至2017年9月27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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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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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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