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110kV电力接入系统勘察设计任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060SCCZZ0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固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110kV电力接入系统勘察设计任务,项目业主为固安恩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认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设计总规模为1800t/d,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1200t/d,建设2台600t/d机械炉排炉,1台额定25MW的凝汽式汽轮机和1台30MW发电机,预留二期扩建600t/d焚烧线场地。本期仅建设一期工程。
本工程拟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内终期规划主变两台,本期规划主变一台,变电容量为40MVA,联接组别Y/d,变比121±8×1.25%/10.5kV,升压站110kV侧为单母线接线,经1回110kV线路送出;10kV侧本期为单母线分段接线。
2.2 招标范围:固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110kV电力接入系统勘察设计任务。
招标内容:110kV电力接入系统设计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相关工程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编制、110kV电力接入工程施工工程量编制等内容(详见第五章招标要求)
2.3 招标人:固安恩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4 预计投资:2958万元。
2.5 要求工期:
(1)交付整套经评审的初步设计文件:合同签订后10日内。
(2)交付第一部分施工图:初步设计评审完成后10日内交付工程前期图纸(满足征地、线路施工手续办理等),合格的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及满足工程开工的图纸。
(3)初步设计评审意见下达后,30日内交付不影响施工进度的相关图纸。
(4)合同签订后10日交付施工工程量清单及投资概算。
(5)交付整套竣工图:工程竣工后30日内提交。
2.6 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并完成初步设计评审后10日以内,委托方支付暂定合同价格的30%作为预付款;
(2)受托方完成施工图并提交整套图纸以及出具发票后10日内,委托方支付暂定合同价格的50%;
(3)工程投运、消除全部设计缺陷、完成竣工验收并提交竣工图后10日以内,支付除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价款;
(4)合同价格的5%为设计质保金。设计质保金在工程投运、消除全部设计缺陷并提交竣工图30个工作日以内根据设计质量评价结果进行支付。工程设计质量评价95分以上时,全额支付设计质保金;95分及以下时,每降低1分扣设计质保金10%,设计质保金扣完为止。
设计质保金可以银行保函形式替代,保函额为合同价格的5%。受托方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设计质保金的,应在委托方签收最后一批设计成果文件之日起28日内向委托方提交符合合同约定的银行保函,保函应在委托方签收最后一批设计成果文件之日后第29日起至工程投运、消除全部设计缺陷并提交竣工图前保持足额、有效。委托方在收到银行保函后 60 天内(含本数)向受托方支付前述合同价格的5%。委托方根据设计质量评价结果对受托方进行考核,即工程设计质量评价95分及以下时,每降低1分受托方应当按照保函金额的10%承担设计质量责任,并以保函金额为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
3.1.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3投标人正常连续经营,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3.2特殊要求
3.2.1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输变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3.2.3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有1个类似项目(指电力接入系统项目)设计工作业绩(开标日前3个自然年内,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3.3其他要求
3.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3.3.2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08月22日8时30分-2020年08月28日16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