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依据
根据《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及《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纪要》(市府办[2019]4号)、《关于规范殡葬丧属用车管理有关事宜备忘录》、《关于规范我市殡葬丧属用车管理的公告》(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发布)的有关工作要求,经慈溪市交通运输局和宁波杭州湾新区交通运输局协商,决定由慈溪市交通运输局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的形式组织实施“慈溪、宁波杭州湾新区2020年县内包车客运经营权投放项目”的招标工作,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编号:CBNB-20202154
三、项目名称:慈溪、宁波杭州湾新区2020年县内包车客运经营权投放项目
四、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50辆县内包车客运经营权,确定1家中标人。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人在慈溪市或宁波杭州湾新区注册的,具有有效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未列入市级及以上重点安全监管企业名单或已经撤销的(需属地交通运输部门盖章证明);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止,未发生重大及以上或者6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需属地交通运输部门盖章证明)。
(2)投标人(在营公司)已向慈溪市或宁波杭州湾新区工商部门申请办理完毕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拟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未列入市级及以上重点安全监管企业名单或已经撤销的(需属地原行业管理部门盖章证明);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止,未发生重大及以上或者6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需属地原行业管理部门或交警部门盖章证明)。
(3)投标人(未在营公司)已向慈溪市或宁波杭州湾新区工商部门申请办理完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拟从事道路旅客运输。
5.2投标人承诺中标车辆(包括新增和变更)必须公车公营,如有违反,愿意无条件取消本次中标车辆县内包车客运经营权的资格。
5.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与慈溪市民政局签订殡葬丧属用车服务管理合同(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5.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8月21日至8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