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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战勤保障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项目消防战勤保障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标段招标
2020-08-21
招标公告

消防战勤保障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0800G2005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伊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消防战勤保障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伊发改发【2020】48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伊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国投,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伊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消防战勤保障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 。

2.2建设地点:西昌街南侧、青山西大街北侧、伊春市消防支队训练基地院内。

2.3招标控制价:2,427,953.41元。

2.4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消防战勤保障物资储备库1座,地上2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956.84平方米。

2.5计划工期45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09月1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1月02日。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合格标准。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1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施工员(1人):具备建筑相关专业岗位证。

质量员(1人):具备建筑相关专业岗位证。

安全员(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

3.4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及其他管理机构人员与本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2020年03月至2020年08月)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如有虚假信息,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公示期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中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3.6投标人不得被最高法院“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并下载的信用报告)

3.7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根据黑建造价【2018】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使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同时继续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黑龙江建设网)接受行政监管。潜在投标人应先在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ZBS格式)。下载时间为2020年08月21日17时00分至2020年08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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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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