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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河能源有限公司计量器具检测采购项目(LAZCFW-2020-0009)采购公告
2020-08-25

 

山西高河能源有限公司计量器具检测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山西高河能源有限公司计量器具检测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高河能源有限公司计量器具检测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山西高河能源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潞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烟雾传感器、声级计、坡度规等计量器具检测,并出具检定/校准报告,作为质量技术监督局定期检验依据。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烟雾传感器、声级计、坡度规等计量器具检测。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开始检测后45天内取得报告。

2.3 服务地点:山西高河能源有限公司。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出具检定/校准报告,作为质量技术监督局定期检验依据。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服务商需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乙方应在山西省内应具有符合甲方所有检定/校准的仪器检测项目内容且符合要求的实验室,以便快速处理安全的处理甲方需要送检的仪器,并向甲方提供具体的地址和证明。

(3)财务要求:具有2019年经审计的年终审计财务报告。

(4)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有类似项目业绩。

(5)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检测人员须有专业人员检测资格证。

(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0年08月25日10点00分起至2020年08月28日10点00分。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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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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