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陵川县、泽州县及外部开发项目煤层气管道工程所需PE100燃气管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F07-HZ20080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平市、陵川县、泽州县及外部开发项目煤层气管道工程所需PE100燃气管采购(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0926010),招标人为山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山西铭汇燃气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山西铭汇燃气工程有限公司开发的煤层气工程及庭院管道安装所需PE100燃气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不分标包De63-De315(SDR11,PE100材质)聚乙烯燃气管为26800米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PE100燃气管 | SDR11 De63 | 米 | 5000 |
SDR11 De75 | 米 | 3000 | ||
SDR11 De90 | 米 | 4000 | ||
SDR11 De110 | 米 | 4000 | ||
SDR11 De125 | 米 | 2000 | ||
SDR11 De160 | 米 | 3000 | ||
SDR11 De200 | 米 | 3000 | ||
SDR11 De250 | 米 | 2000 | ||
SDR11 De315 | 米 | 800 | ||
合计 | / | / | 26800 | |
2.3交货期:接到买受人书面通知后分批次供货,每批次供货周期为7日内。
2.4质量要求:PE管执行国家行业《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材》(GB15558.1-2015);PE管材原材料质量须等同于道达尔、巴塞尔、沙比克进口原料;材质:PE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不分标包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能为本项目在合同期内顺利实施提供充足的保障,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或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聚乙烯管材A1级或A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文件中截图或现场查验都可);
3.4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5国家实行生产许可或其他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具有有效的证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0-08-25 18:00:00至2020-08-30 18:00: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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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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